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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課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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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請填寫校外教學活動企劃書

教務處課務組通告:

說明:

(一)因應上課需求,各課程配合內容可安排學生參與校外教學活動,

      於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,凡教師異動上課地點至校外參訪,均須填寫校外教學活動企劃書。

(二)企劃書需連同教師調代課申請表繳交至課務組備查,並於附件附上學生保險收據與學生保險名單。

      (活動範圍於麻豆市區內免保險)

 

由此下載:校外教學活動企劃書(範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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